江蘇首次簽訂排汙總量削減責任狀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江蘇首次簽訂排汙總量削減責任狀

2006年07月20日
摘錄自7月19日中國環境報江蘇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十五」時期,江蘇省經濟發展的各項指標大多超額完成,但二氧化硫等項的排放總量指標卻沒有達標。為此,江蘇省明確提出到2010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要比2005年減少15.1%,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18%。為確保排汙總量削減任務的完成,江蘇省副省長仇和代表省政府,分別同全省13個省轄市市長簽訂了各市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削減目標責任狀,這是江蘇省首次簽訂單項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責任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