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污染案 律師團籲新政府撤上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中石化污染案 律師團籲新政府撤上訴

2016年05月20日
摘錄自2016年5月19日聯合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任總統副總統將在5月20日上任,纏訟多年的台南中石化戴奧辛污染事件受害居民求償案二審也將首次開庭。居民委任律師團發表聲明,希望新政府撤回上訴,讓受害居民獲得安慰。

律師團指出,早期屬於國營事業的台鹼安順廠(中石化安順廠前身)於生產鹼氯過程中產生汞,透過污泥及廢水排放,導致附近水域有汞污染。而製造農藥所需的五氯酚鈉時會產生戴奧辛。當時身為國營事業主管機關的經濟部,未依法善盡管理之責,導致廠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遭到五氯酚及戴奧辛污染。受害民眾也因長期食用在當地捕撈的魚蝦貝類等食物,致罹患糖尿病、癌症比例甚高。

台南地方法院於民國104年12月7日宣判,判決被告中石化公司、經濟部應賠償新台幣1億6817萬元。訴訟已前後歷經7年6月,期間將近50名受害民眾已過世,由繼承人承受訴訟,判決時原告人數已由200多人增加到300多人。 聲明中指出,新政府應儘速敦促經濟部及中石化公司撤回上訴,讓本件受害居民與遺眷獲得安慰,不要再讓現存的被害民眾如風中殘燭,逐漸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