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暗管偷排電鍍廢水 中市業者遭查獲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裝暗管偷排電鍍廢水 中市業者遭查獲

2016年06月16日
摘錄自2016年6月15日中央社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市太平區一家電鍍業者裝設暗管偷排未處理的電鍍廢水,台中市警方聯手出擊,員警多次冒險鑽入涵管確認後,將賴姓實際負責人等人移送法辦。

專案小組歷經一年多的日夜監控蒐證,員警曾多次冒險鑽入排水涵管內、外採集水體,檢驗確定相關違法事證後,檢方研判電鍍業者可能趁機偷排廢水,於14日指揮保七總隊三大二中、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台中市環保局等單位聯手執行搜索查緝。

警方指出,經由員警鑽入涵管確認有繞流非法排放廢水情事時,即進入賴姓業者廠區內,當場查獲以塑膠水管將未處理的電鍍廢水排入溝渠,而電鍍廠廢水含重金屬「鎳」、「總鉻」及「六價鉻」等,都遠超過標準值數倍,甚至數十倍,已嚴重超過有害健康物質的濃度。

警方表示,業者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負責人所為或監督策劃人員將加重1/2刑責,檢警即通知賴姓負責人等四人到案,另廠區內所僱用的八名印尼籍員工,經警方以警用電腦過濾查驗證件後未發現違法情事,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將四人分別以5萬元及2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