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違法回填灌溉蓄水池 民憂環境汙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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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違法回填灌溉蓄水池 民憂環境汙染

2016年06月20日
摘錄自2016年6月20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縣頭份市流東里一處溜池,20日遭傾倒大量不明黏土,讀者質疑地主違法回填且憂慮環境遭破壞向聯合報系、議員陳光軒投訴;下午縣府派員了解況狀,發現地主違反區域計畫法,亦無黏土來源等證明,要求地主停止傾倒,並限期還原。

譚姓地主指出,溜池已無灌溉作用,原想填平作為果園,也避免他人傾倒廢棄物,或有人戲水發生危險,因此委託羅姓業者協助回填,但變更手續繁雜、速度慢,所以才沒申請;土壤來自大台北地區建築工地挖掘地下空間所產出的黏土,含水量高、顏色偏黑,都是「乾淨」的。

環保局稽查員林富全表示,已要求地主及業者停止回填,並針對已傾倒土壤採樣,約15天後可得知是否含有害物質,有害將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請警方加強巡邏,若持續傾倒且載運車輛未攜帶合法文件,每車可處罰6萬元。

水利城鄉處水利科長吳秉錡指出,溜池必須先辦理「廢溜」才能到地政單位申請用途變更,否則觸犯區域計畫法,將開罰6萬元;農業處農務科長徐春良說,將要求地主限期改善,後續土壤量若無故增加,清運時會依所需車輛數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