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萬餐廳廚餘廢油 最快明年納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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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萬餐廳廚餘廢油 最快明年納管

2016年06月29日
摘錄自2016年6月28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不讓廚餘、廢油再度回到食物鏈,引發食安危機。食藥署今(28日)表示,未來全台8.5萬家餐館業者,都得清楚交代回收的廢油、廚餘去處,最快明年上路,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凡是登記為餐館業的餐廳、便當店和速食店等餐館業者,欲將廚餘、廢食用油委託清除及再利用業者回收,都得詳細記錄備查,避免重回食物鏈。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這項草案主要是配合廢棄物清理法的子法規,以推動與管理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像是廚餘可再利用製成肥料、飼料,廢食用油則可回收做成肥皂原料、生質柴油原料等。

許朝凱指出,全台8萬5000多家商業登記為餐館業者的全都適用,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6000元到3萬元罰鍰,限期不改正可按次處罰,最快明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