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6省提出高齡津貼政策 最低每人30元/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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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6省提出高齡津貼政策 最低每人30元/月

2016年08月25日
摘錄自2016年8月24日新京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民政部官網23日通報全國省級層面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的情況,有26個省(區、市)提出了高齡津貼補貼政策,其中天津市給予該市百歲老人的津貼為每月500元,標準最高,浙江高齡津貼標準最低,每人30元/月。

該通報顯示,26個省份中多數對80歲以上的本市戶籍老人發放高齡津貼或營養費,而陝西與青海則是70歲以上老人就可領高齡津貼。

多數省份對100歲以上的老人都給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齡津貼,除天津市外,寧夏規定,90周歲以上城鄉高齡津貼標準每人每月450元;其次是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上海、山東、海南、陝西,均規定給予100歲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津貼或營養費。

高齡津貼門檻最低的省份為青海和陝西。青海規定,凡具有青海省戶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領取高齡津貼,具體標準為70-79周歲,90元/月;陝西則規定對70-79周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50元生活保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