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遞交簽署書國際壓艙水公約 明年生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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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遞交簽署書國際壓艙水公約 明年生效

2016年09月13日
摘錄自2016年9月12日台灣新生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據外電報導指出,芬蘭已正式批准「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壓艙水公約),並向國際海事組織(IMO)秘書長林基澤遞交簽署書。隨著芬蘭的加入,壓載水公約已達到生效條件,將於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

國際海事組織(IMO)為因應大型船舶汲取海水壓艙,維持航行穩定,並依貨載情形調節排洩壓艙水作法,避免船舶任意排放不同地緣壓艙水,造成水源夾帶病菌與非原生種生物,影響海洋環境與生態平衡,於2004年訂定壓艙水公約,規範壓艙水的排放標準與相關管理事宜,並訂有簽署國及所屬船隊噸位門檻,預計於2016年生效、2017年實施。

先前由於各國完成簽署國家數量未滿公約生效門檻的35國,因此交通部所訂定「船舶設備規則」及「商港港務管理規則」這兩項規也修正部分正式實施日期將與IMO壓艙水公約啟動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