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環境管理尚待落實 | 環境資訊中心

核安環境管理尚待落實

2001年04月03日
作者:陳永森(都市計畫師)

三月十八日凌晨,由於鹽霧災害導致機組跳機,位於恆春南灣的台電核三廠發生台灣二十幾年來最嚴重的3A緊急事故,此類似核安事件已非首度發生,但由此事件更暴露台電公司對於核能安全管理之危機與問題。在環境規劃與地方互動方面,主要癥結點有以下二點:



一、環境規劃與管理未能落實:



雖然核三廠在興建時並未進行嚴謹的法定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但現今其營運應落實環境影響評估之精神,就各項環境因子之影響範圍與程度進行監測與評估,以免因其衝擊而產生危害。此事件中,鹽霧災害在恆春地區自然環境中,應是可被預測且監控之環境因子,而非台電所指稱的不確定狀況推託之詞。



二、與地方政府互動不足:



長久以來,台電公司以上對下的心態來處理核三廠與地區之關係,因而互動與互信嚴重缺乏基礎,此事件發生後,在地的屏東縣政府卻在災害發生後的一小時才接獲通知,且當地民眾亦無法有效得到充分資訊,因而未能掌握全盤狀況,加上廠方以淡化方式處理相關事件,實為相當不負責之心態,因而使恆春在地民眾將核三廠列為「恆春三害」之首,其來有自。



在核四案經過社會的廣泛討論後,我們應重新思考未來台灣在邁入永續發展的過程中,更應落實環境規劃與管理之基礎工作,並與地方政府、社區民眾進行溝通與完整的資訊互動,以增強人與環境之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