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治理飲用水源地 任務未完成不得評優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烏魯木齊治理飲用水源地 任務未完成不得評優

2006年07月27日
摘錄自7月27日中國環境報新疆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近日正式啟動整治違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此次行動將以保護城市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消除企業環境污染為重點,從即日起至10月底結束。屆時不能完成整治任務的單位,年終將不得參評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的先進,主要負責人不得評優。

對日常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進行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對烏拉泊水庫等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保護區和農村集中飲用水源地範圍內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治理。重點對水磨河、烏拉泊水庫水源地內的違法建築以及可能對水源地造成污染的建設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對影響水源地周邊生態環境、造成或可能造成水體污染的單位,要求在7月底前制定切實可行的搬遷計畫,並督促落實。此外,還將治理工業園區內相對集中的化工、冶煉、印染、造紙、釀造和廢舊物資加工等企業的違法排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