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提前實行機動車「 國Ⅲ」排放標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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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提前實行機動車「 國Ⅲ」排放標準

2006年09月06日
摘錄自9月6日人民日報廣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廣州提前實施「國Ⅲ」標準,廣州市環保局局長丁紅都首先給市民算出了一筆「環保帳」:「國Ⅲ」標準汽車污染物排放量只有「國Ⅱ」標準汽車的一半,14輛「國Ⅲ」標準的汽車才相當於1輛化油器車的污染,廣州提前執行「國Ⅲ」標準,到2010年可削減氮氧化物排放量4.2萬噸以上。

近年來廣州市機動車增長速度太快,年增幅已超過12%,機動車排氣污染對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造成極大壓力。廣州市環保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稱,今後任何排量的小汽車,只要達到「國Ⅲ」標準,並對第一類汽油車安裝OBD系統,就可以照常註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