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熄火 南市10月推動反怠速政策 | 環境資訊中心

停車熄火 南市10月推動反怠速政策

2006年09月27日
摘錄自9月26日中央社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南市政府開全國先河,10月起展開第一階段「停車等待請熄火」反怠速政策,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兩百二十一個單位公務車優先做起,嚴格限制停車等待超過三分鐘要熄火。

市府表示,國外有不少國家立法限制停車怠速運轉時間,美國、德國、日本都有相關立法;目前已敲定三階段推動反怠速政策,明年三月推動第二階段,擴展到公私立學校公車及接送學生家長的汽車;第三階段則擴及至立法,由市府擬定台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明年送市議會審查通過後全面實施,對象鎖定為計程車業者、客貨運業者、公車業者、遊覽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