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挑舋國家法律法規 誰來療治長城之痛?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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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挑舋國家法律法規 誰來療治長城之痛?

2006年11月15日
摘錄自11月15日人民日報內蒙古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對一起因修公路故意毀損明長城的事件做出處罰,內蒙古宏基路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被處以50萬元罰款,這是內蒙古首次對故意毀損長城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為了保護明代長城遺址和三處古村落遺址不受破壞,自治區文物局專門召開了聽証會,指出宏基路橋公司在公路建設施工中,未經申報批准,擅自挖掘作業,損毀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明長城。然而在聽證會後,宏基路橋公司依然不聽勸阻,我行我素,繼續施工,在原來砂石路面的基礎上又鋪設了瀝青路面,這對長城造成了難以恢復的破壞。內蒙古是全國擁有長城裡程最長的省份,境內長城的長度佔全國長城總長度的一半以上。當地文物部門工作人員說,除了不可抗拒的風沙、地震等自然因素,人為因素成為制約長城保護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