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2日
摘錄自12月11日光明日報廣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2月8日,建設部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考評組通報了對深圳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工作考評結果。考評組認為,根據國家有關標準的一般性要求和基本指標,深圳市基本達到了國家標準。建議作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示範進行推廣,並報國家建設部審批。
國家建設部城建司司長李東序指出: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沒有先例,深圳的經驗是邊創建、邊實踐、邊思考,不把創建作為花架子,而是作為改善整體生態環境、促進城市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有力抓手,積極推動各項創建任務的落實,這種生態優先的發展理念和務實的作風,值得宣導和推廣。深圳在經濟高速、健康發展的同時,高度重視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自1994年獲「國家園林城市」稱號以來,始終把生態環境建設擺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全面提升深圳城市生態環境、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探索出「以生態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