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保護基金獲立法會通過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古蹟保護基金獲立法會通過

2007年01月19日
摘錄自2007年1月18日明報香港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會17日就加強古蹟保育進行動議辯論,通過多項議案,包括設立古蹟保護基金,修訂已過時的《古物及古蹟條例》,以及向私人業主提供經濟誘因,保存古蹟文物。本項動議由公民黨余若薇提出,分別由民建聯、自由黨及工聯會修訂,最後獲通過的議案包括設立古蹟文物信託基金。

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說,政府正在研究成立古蹟文物信託基金,而其他保育方式如向私人物業業主提供多項經濟誘因,如地積轉移、土地交換等方法保護古蹟,但他指這些方法有一定複雜性,亦涉及公帑和土地收益,所以需詳細研究是否符合成本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