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2日
摘錄自2007年2月1日聯合報新竹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內灣戲院土地糾紛,在文化界人士關心下,新竹地方法院31日開庭審理時,內灣戲院經營者黃昭智同意以每坪10.5萬元總計245萬元,向地主曾彩保購得畸零地與使用權,戲院拆屋還地的爭議圓滿落幕。
31日法院審理時,出席作證的建築師林志成認為,內灣戲院有60年歷史,採取單胯式工法興建,整體結構相當脆弱,後方的磚造牆如果拆除,整棟戲院都會垮掉。林志成痛陳,台灣百年建築少見,目前國內僅保留九份、內灣兩處鄉村戲院,內灣戲院見證了台灣的繁榮與過往,一但拆除,台灣的歷史也跟著消失重要的一塊。經過黃昭智與曾彩保協商後,由黃昭智以每坪10.5萬元價格'購買戲院後方佔用的11坪土地;戲院前方佔用的舞台、票亭部分12.4坪,因屬農牧用地不能轉讓所有權,因此決定以每坪10.5萬元取得永久使用權,合計245萬元。黃昭智指出,戲院是祖父楊盛泉在民國39年所蓋起來的,後經營不善被拍賣。她將戲院搶標回來,以遂祖父心願。感謝各界關心,未來一定會好好經營下去,讓戲院與內灣共生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