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街頭流浪漢8萬餘人 居全美城市之冠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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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街頭流浪漢8萬餘人 居全美城市之冠

2006年01月14日
摘錄自1月13日中央社洛杉磯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在擁有美國「犯罪之都」、「銀行搶案之都」等醜名之後,洛杉磯12日被宣佈為全美「流浪漢之都」,流浪漢多達88,345人。據洛杉磯遊民服務組織(Los Angeles HomelessServices Authority)過去一年的統計,全加州有19萬5637名流浪漢,居全美之冠,也是排名第2的佛羅里達州的3倍。如果以城市為計算單位,南加州洛杉磯的8萬名最多,其中大部分是因為貧窮、家庭暴力、失業、吸毒及精神疾病等的原因而流落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