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定下 10 萬度能源儲存目標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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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定下 10 萬度能源儲存目標

2016年10月11日
摘錄自2016年10月9日科技新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美國目前有加州定下 1.3 吉瓦(Gigawatt)能源儲存目標,奧勒岡州則要求電力公司提出大於 5000 度儲能容量的能源儲存方針,麻州目前也正在積極研究能源儲存目標,2016 年 9 月底,紐約市也加入它們的行列,提出 2020 年將設置 10 萬度儲能容量的能源儲存目標。

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表示,推動能源儲存,一方面可配合可再生能源,例如可讓太陽能可在更多天發揮更大效益,多元化能源來源,而能減輕電網依賴性;另一方面,遭遇意外事故或天災時,能源儲存設備也能擔任備用能源使用。紐約市也成為美國第一個定下能源儲存目標的城市。

紐約市的儲能目標,其包含的儲能設施,包括電化學裝置,也就是各種電池,也包括儲熱以及儲冷裝置。不過在電池方面,紐約市對主流的鋰電池技術還心存疑慮,擔憂在密集市區設置大規模鋰電池儲能設備,若起火將造成公共危險,若紐約市對鋰電池在安全性上有所限制,能源儲存承包商則可能傾向液流電池等技術。

市府官員將儲能的應用設定於減少尖峰用電成本,免除為了因應尖峰負載而需要擴建輸配網路的建設成本,轉移太陽能發電與用電時間,在空調方面,則發展在尖峰用電時間前先預冷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