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改設太陽能可合法 經濟部盼全台推廣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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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改設太陽能可合法 經濟部盼全台推廣

2016年10月26日
摘錄自2016年10月26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政府推動違章建築屋頂可因改建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而合法,經濟部長李世光26日表示,目前也與桃園市討論,桃市府也認為可積極推動,盼未來所有縣市政府能一起推動、執行。

政府大力推動再生能源,高雄市政府目前推動既有建築物違建轉高雄厝合法化,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若違章建築屋頂可因改建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而就地合法。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希望把高雄成功案例介紹給其他縣市了解,由於不少規範與內政部主管建築法規有關,未來也將與內政部持續溝通。

針對邱議瑩質疑經濟部推動建置智慧電表以及選用時間電價用戶進度太慢,李世光解釋,因先前建置智慧電表發現有通訊問題,設置地下室時面臨傳輸困難,因此電表傳輸模組必須重新設計。李世光說,一旦開始規劃整體電表,並修訂規格後,台灣廠商將根據新規格設計開發,待新電表開發完成後,將可逐步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