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建商砍樹 苗栗頭份公所惹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同意建商砍樹 苗栗頭份公所惹議

2016年11月15日
摘錄自2016年11月14日自由時報苗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縣頭份市中央路人行道上兩旁花圃栽種印度橡膠樹屬公有,近來建商興建新案,疑似因擋住出、入口,向頭份市公所申請移除2顆超過10年樹木,公所以「無保存價值」回文同意,部分民眾怒批,沒保存價值就能砍,那該路段其餘樹木也能砍了。

公所回應,為了地方發展不能不允許,但有但書,建商完工後必須美化。 該建案鄰近頭份國中,正全面趕工,卻遭民眾投訴,眼看就要完工的大樓門前2棵樹木竟被砍下,堆放在一旁,花圃裡只剩土壤,引來不少批判聲浪,質疑公所此例一開,中央路上的樹是不是可以砍一砍了。 頭份市代表黎煥強斥責「太扯」,公所竟會答應讓建商砍樹,直說不管有無保存價值,公所要做的應是「移植」而非「移除」,加上中央路開通至少已有10幾年,樹齡就有幾年,怒批公所是要如何判斷有無價值? 黎煥強表示,有沒有價值不是公所一句話說了算,強調移走不反對,但要找合適地點將樹木移植。

頭份市公所主秘徐麗君說,該建案因擋住出、入口問題,才會允許建商移除,但雖如此,也有但書要求完工後,對方必須美化或做植栽配置等,屆時會再前往現勘,看是否符合標準。 徐麗君指出,中央路上近年陸續有新建案,為了地方上發展,此次不可能不同意建商移除樹木,強調該案完工後會督促復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