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國務院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2016年12月07日
摘錄自2016年12月6日中國環境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了《「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了「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的約束性指標和預期性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12項,分別是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細顆粒物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下降、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地表水質量劣Ⅴ類水體比例、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預期性指標主要包括地級及以上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下降、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濕地保有量、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積等。

《規劃》強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要把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大資金投入,加大《規劃》實施力度。建立《規劃》實施情況年度調度和評估考核機制,在2018年和2020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向國務院報告,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