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9日
摘錄自2017年3月29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條例草案」除規範住宅區餐飲業者燃料使用外,草案第28條擬劃設低污染排放區,限制高污染車輛通行,環保局已研擬一線二站六處試辦,2017年7月上路。不過,28日公聽會上也引發不少反禁二行程機車聯盟代表直言,當初購買機車都是合乎當時法規,但環保局擬用一紙法令限制,恐引發違憲疑慮。
該代表質疑,北市府劃設空氣清淨區,除非有辦法控制污染物飄散,否則機車在外圍騎行,污染物仍不免會飄進去。環保局空噪科長顏伶珍回應,北市機動車輛密度為全國四倍,且北市產生的空氣污染源,有超過四成就是由移動污染源所產生,目前先規劃一線二站六處低污染排放區,未來會再視執行成果擴大。
至於違憲疑慮,顏伶珍則說,高雄、桃園、台中,都有將高污染車輛限制行駛區域納入自治條例,按規劃,其實未來只要符合排氣標準就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