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9日
摘錄自2017年4月19日自由時報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斗六市湖山里一處私人土地出現一堆裝滿廢棄物的太空包,經查發現太空包來自斗六工業區一家生產化學材料的淯灝桁公司,已是第二度在空地棄置廢棄物;環保局表示,業者明知故犯,將請地檢署併案處理,加重處罰;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罰款1500萬元。
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表示,依法工廠的廢棄物需委外處理,但淯灝桁公司將自家產生的廢棄物直接運到梅林棄置,雖放在太空包中沒有立即污染的問題,但已違法廢清法相關規定。公司蔡姓負責人指稱,第一次被查獲棄置廢棄物時已送清理計畫書至環保局,目前正進行垃圾清除作業,13包太空包只是暫放當地,方便讓垃圾清運業者順便清除而已,並不是第二次棄置廢棄物。
張喬維表示,環保局無法接受業者的解釋,業者在同一地點二度丟棄廢棄物,視公權力於無物,將建請地檢署將前後兩案併案起訴,並加重處罰;廢清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