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假日稽查畜牧業排廢水 八家違水污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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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假日稽查畜牧業排廢水 八家違水污法

2017年05月03日
摘錄自2017年5月3日公共電視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屏東縣畜牧業者違法排放廢水的問題嚴重,環保局特地選在假日擴大稽查,結果查獲7家養豬場、一家養牛場,違反水污法。還有知名飼料公司也違法。屏東縣環保局指出,知名飼料公司的代養場,有1000多頭豬,達中型規模,卻為了省成本繞流排放、污染環境,沒有負起企業責任。

在日月光事件過後,水污法已在2015年修法,將罰責最重提高至2000萬元,但畜牧廢水似乎難以重罰,環保局初步評估,這次飼料大場代養場,大約在4、50萬上下,這樣的罰金真的會有嚇阻作用嗎?環保署表示,若在1年內違規2次,還是能勒令停工停業。

畜牧業排放的廢水,並非含有重金屬的有害物質,很難直接勒令停工停業,讓不肖業者甘願鋌而走險,就算抓到也只要繳交幾10萬罰金,但環保署強調,若未來裁處確定後,還會向畜牧場追討不法利得,通常至少百萬元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