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檢測資料 線上申報制度將正式實施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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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檢測資料 線上申報制度將正式實施

2017年05月31日
本報2017年5月31日台北訊,黃木擇整理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為提高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申報正確性與推動申報資料電子化作業,於106年5月23日發布「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下稱作業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之施行令,並將自106年7月1日起實施土壤污染評估調查檢測資料線上申報制度。 

環保署表示,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下稱土污法)第8條規定,讓與人應於土地移轉前向環保局申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另依土污法第9條規定,公告事業應於設立、變更與歇業前向環保局申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土污法第8條規範之讓與人(包括自然人),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時,請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SGM系統)之線上申報平台登入填報

另依土污法第9條申報之公告事業,為簡便事業申報環保文件作業,將統一由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系統)登入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