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31日
摘錄自2017年5月29日聯合新聞網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2017年5月29日表示,為了提高一次性飲料杯回收率,將研議是否強制店家併行自備飲料杯優惠及飲料空杯兌換1元政策,從源頭端鼓勵販賣業者回收飲料杯。
炎炎夏日就要到來,喝飲料是許多民眾消暑的必備良方,但人手一杯手搖飲,這些一次性的飲料杯用完即丟,造成環境莫大負擔。根據環保署統計,台灣一次性飲料杯每年使用量多達15億個,其中紙杯最為大宗,一年使用超過10億個,但回收率卻不到一成。
環保署曾在2011年公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並讓店家在自備環保杯享優惠以及每2個飲料空杯可兌換1元中選擇一種方式配合,降低飲料杯過度消耗以及隨意丟棄造成的環境問題。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許永興表示,當初此辦法讓業者從方案中2擇1,但所有業者都是選擇給予民眾自備飲料杯折扣優惠,若要落實一次性飲料杯資源回收,應該還是要由販賣業者負起回收責任。
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表示,將研議是否要折扣優惠及回收獎勵金併行實施,也將與環署內部及相關業者開會討論決定,以提高飲料杯回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