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燃煤展延許可 反空污聯盟監院陳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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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燃煤展延許可 反空污聯盟監院陳情

2017年06月23日
摘錄自2017年6月2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縣政府續核發六輕發電燃煤展延許可證共13張,「氣!反空污聯盟」認為雲林縣政府無視全國各地反空污,以及空污法相關規範,21日向監察委員王美玉遞交陳情書,要求調查。

六輕發電燃煤許可證陸續到期,雲林縣政府在今年4月17日核發8張展延許可證;縣府6月12日再核發13張展延許可證,其中包括6月11日到期的9張生煤操作、3張生煤使用許可證,7月有1張生煤操作許可證到期。

「氣!反空污聯盟」表示,環保署不予備查雲林縣政府「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顯有違環境基本法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地方自治之要義;環保署以「全國能源需求」非環保署主管業務為由不予備查,且雲林縣政府迄今無救濟行動,顯有中央與地方政府唱雙簧、打假球的嫌疑,監察院應該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