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污染騰格里沙漠 八企業需承擔逾5億修復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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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污染騰格里沙漠 八企業需承擔逾5億修復費

2017年08月30日
摘錄自2017年8月29日東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受企業非法排污影響,騰格里沙漠近年被嚴重污染。備受關注的騰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訴訟系列案,周一(28日)在寧夏中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調解結案,八間被訴企業需承擔約5.69億元(人民幣.下同),用於修復和預防土壤污染,並承擔環境損失公益金600萬元。

中衞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2月,受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下簡稱綠發會),對中衞市美利源水務有限公司、寧夏藍豐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寧夏華禦化工有限公司、寧夏大漠藥業有限公司、寧夏中衞市大龍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寧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中衞市鑫三元化工有限公司,涉嫌污染土壤的訴訟。

法院依照相關規定,組織雙方多次協商,聘請專家實地察看治污效果,最終綠發會採納環保部門環評驗收結論,達成企業承擔約5.69億元修復等費用的調解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