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05日
摘錄自2017年9月4日中央社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彰化縣長魏明谷今天(4日)說,台中火力發電廠煤灰填築彰濱工業區,但電廠位於台中市,煤灰再利用檢核由台中市政府核發;煤灰填築彰化,審核權竟不在彰化縣政府,將請環保署修法。
魏明谷說,台灣電力公司台中火力發電廠煤灰填築在彰濱工業區線西西三區,台中火力發電廠空污費未繳交彰化縣,但空氣污染幾乎涵蓋彰化縣,未來將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將1/2空污費繳交彰化縣政府,否則不歡迎台電運煤灰到彰濱填築。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指出,掩埋土地位於彰濱工業區,但台中火力發電廠地處台中市,煤灰再利用檢核由台中市政府核發;環評差異分析報告則是民國99年10月經環保署審查通過,並由環保署接續環評監督作業。
縣政府環保局表示,民眾日前通報工地煙塵瀰漫,稽查發現台電公司未依環評差異分析報告內容,將飛灰以灰塘的水混合後,再以密閉式管線輸送掩埋,而是擅自載運到底灰掩埋區掩埋,導致煙塵飛散,相關稽查資料移交環保署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