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環保團體請願 促訂除草劑管理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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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環保團體請願 促訂除草劑管理

2017年09月27日
摘錄自2017年9月26日中國時報苗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與獅潭森林大學等環保社團,25日赴縣議會請願,促請議會訂定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以管理除草劑的使用,讓鄉親的健康、土壤及水源,不致因不當使用受到不良影響,議會議事組主任謝百傑代表接下請願書,允諾協助。

謝百傑表示,請願案須由一席縣議員提案,另八席議員連署,才能進入下個程序。陪同請願的議員陳光軒說,除草劑不該被用在一般道路和農地周邊等,已有實例證實除草劑進入食物鏈後,會威脅如石虎、鳥類等生態,造成棲地浩劫,因此他將協助推動訂定自治條例。

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保育組長洪維鋒指出,全台已有宜蘭縣和台北市通過了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限制除草劑購買者資格及用途,管制其使用範圍,公園道路等公共空間,改以人工除草方式,既符合國際趨勢,也保障民眾健康,並保留綠地與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