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糖公司排廢水污染 將重罰並命停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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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糖公司排廢水污染 將重罰並命停工

2017年12月08日
摘錄自2017年12月7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位於高雄鳳山溪上游的某製糖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卻排放未經處理製糖廢水,高雄市環保局當場要求停止排放,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舉發,將重罰並命停工。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馬振耀今天(7日)說,稽查人員已採樣檢驗分析,一旦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愈高,罰鍰愈重。

稽查人員昨晚查獲排放製糖廢水的這家公司,有三個生產製程,分別生產冰糖,紅糖及冬瓜糖磚等,每次作業約2個小時,作業完成即需清洗一次,每天作業4次,所產生清洗廢水直接利用廠房後方水溝未經處理直接排入鳳山溪。

由於廠方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卻排放未經處理製糖廢水,環保稽查人員當場要求停止排放,採集的廢水檢驗分析後如果超過放流水標準,將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舉發,將納入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的倍數核計,裁處新台幣6萬元至2000萬元罰鍰,並命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