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污染鳳山溪 陽裕判罰210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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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污染鳳山溪 陽裕判罰2100萬

2018年01月04日
摘錄自2018年1月4日自由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市鳳山溪2015年起多次變色,環局當年9月查獲陽裕非法排放橘色廢水,造成鳳山溪大智陸橋至大東橋長達1公里多變成橘色,環局開罰17萬元,並要求勒令停工。

沒想到陽裕未確實停工,持續生產及排放廢水,又造成鳳山溪變成藍色,環局隔年10月24日及11月16、24日,三度查獲陽裕非法排放廢水,依違反停工命令移送法辦。 北門里民聯名向地檢署陳情,環局檢測廢水化學需氧量2萬5千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值達250倍,不但產生惡臭,致水中動物大量死亡,嚴重污染環境,影響里民生活品質。

高雄地院近來一審判決出爐,以林姓實際負責人不遵守停工命令,致嚴重污染環境罪,依違反水污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4年2個月,另判罰陽裕公司2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