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汰換燃煤鍋爐 可獲設備補助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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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汰換燃煤鍋爐 可獲設備補助金

2018年02月08日
摘錄自2018年2月7日中央社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讓燃煤鍋爐提前汰換,新北市府環保局針對領有生煤使用許可證的業者,將燃煤鍋爐汰換成燃氣,最高可獲設備補助金新台幣50萬元,以降低排放空氣汙染物。

新北市府環保局7日發布新聞表示,市長朱立倫1月16日宣布不再核發新設生煤使用許可,燃煤鍋爐也將在2年內全數退場。環保局即日起針對汰換工業燃煤鍋爐,及瀝青業改用天然氣燃料管線施工費用提供補助,金額最高可達新台幣50萬元,以提升廠商汰換意願,申請期限至10月31日止。

環保局表示,依燃煤鍋爐效能驗證檢測結果,所排放空氣汙染物經防制設備有效處理後,粒狀物排放仍為燃氣鍋爐的15倍,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則分別為10倍與3倍。 此外,新北市有10家瀝青廠,裝設異味處理設備為操作許可的必要條件,也要求業者換證時,應具備空氣汙染防制設備自動連線系統,讓環保局即時掌握汙染排放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