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露營區 六處違規14處合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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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露營區 六處違規14處合法

2018年04月08日
摘錄自2018年4月2日自由時報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全國露營區亂象頻傳,交通部觀光局2018年1月成立「露營專區」網頁,第2波名單前天出爐,花蓮縣內共有六處露營區有問題,其中五處佔用國有非公用土地的露營場,目前申請承租中,而豐濱鄉磯崎村一處則位於地質敏感區;至於合法露營區則有14處。

對此,花蓮縣府觀光處長彭偉族說,針對被公佈非法的露營區,實際要看不合格的樣態來決定適用法規,並回歸相關主管機關。他說,目前因法規適用眾多,從水保法、建築、農牧用地、休閒農場等法規都有相關規定,導致地方政府無所適從,處理上莫衷一是,因此各縣市都盼中央儘速制定露營專法,據他瞭解,中央2018年以來也召開多次跨部會協調,不過會議並無結論。

他說,花蓮縣轄區廣大,目前仍由各鄉鎮、機關彙整相關資料中,因每一塊土地所牽涉法律不一樣,並非「有違規就要立刻舉報、勒令停業」,地質敏感區者則要看有無違規開發行為,畢竟露營不需建物,只需一頂帳篷,目前還在調查瞭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