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蝠魟擬列保育類 最快8月先禁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鬼蝠魟擬列保育類 最快8月先禁捕

2018年05月23日
摘錄自2018年5月22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黃鴻燕今天(22日)表示,鬼蝠魟常被誤捕,在海洋委員會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前,漁業署會先依據漁業法公告漁民禁捕鬼蝠魟,最快8月上路。

農委會林務局表示, 鬼蝠魟列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必須輸出國出具許可證明,才能進行貿易,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易危;今天農委會漁業署與行政院海洋委員會進行會商,確定會朝更積極保育的管理方式進行。

黃鴻燕表示,一直有鬼蝠魟被誤捕發生,保育團體也持續要求禁捕,因此在海洋委員會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將鬼蝠魟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前,漁業署會先依據漁業法第44條公告漁民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