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暗空公園照明管制 新法實施後禁用強光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合歡山暗空公園照明管制 新法實施後禁用強光

2018年08月23日
摘錄自2018年8月22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南投縣府上月送件申請合歡山國際暗空公園,將把人造光源管制法制化,委託台北市天文協會提供管理辦法範本,縣府觀光處近日開會討論後送法規小組審查,最後經縣務會議通過即可實施,將是台灣公園範圍內首部光源管理和光害防治的自治管理辦法。

南投縣府委託台北市天文協會提供「合歡山暗空公園照明燈具管理辦法」範本,最後經縣務會議通過即可實施,而該辦法管制區域即暗空公園劃定區域,即鳶峰停車場以下2公里(台14甲線22.1K)到小風口(台14甲線37.1K)。暗空公園範圍內以道路為中心線往外推,左右各500公尺都在此範圍。

南投縣府觀光處長王源鍾表示,上月下旬向國際暗空協會(IDA)送件,申請合歡山成為國際暗空公園,日前IDA回覆公文,除要求補充資料,也希望能將公園內人造光源管制予以法制化,因此委託台北市天文協會就IDA規定,提供「合歡山暗空公園照明燈具管理辦法」的範本。

台北市天文協會提供的管理辦範本已提交縣府觀光處,觀光處近日會進行討論,看有無修改或增減,討論後送縣法規小組審查,最後再送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在即可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