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堆室外 台中市府重罰中火3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生煤堆室外 台中市府重罰中火30萬

2019年03月05日
摘錄自2019年3月5日中國時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火力發電廠戶外生煤堆置遲未改於封閉式建築物內。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說,中火生煤雖採用防風牆及灑水抑制揚塵,但不符合《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將存放在戶外的生煤改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

「該自治條例已給予三年改善期限,中火遲至2018年7月才開始施工!」吳志超表示,中火工期嚴重落後,台中市環保局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污染程度計算裁罰30萬元。

目前中火共68公頃大戶外生煤堆置場,為降低生煤戶外堆置逸散污染,中市府要求台電興建室內棚式煤倉,並將所有戶外生煤於2018年底前移入封閉式建築物內。環保局強調,中火未於去年完成興建兩座室內煤倉,仍將生煤堆置戶外,會繼續裁罰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