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預算拆濾煙器 中市府:已屆使用年限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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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預算拆濾煙器 中市府:已屆使用年限

2019年04月11日
摘錄自2019年4月11日聯合報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市政府花費千萬加裝清潔車濾煙器減少空污,2019年編列預算拆除,民進黨議員質疑,市府浪費公帑,防治空污只攻擊中火。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李天生表示,清潔車加裝濾煙器使用狀況不佳,但市府拆除後卻無配套措施,任由老舊柴油車持續排放黑煙,製造空氣污染。市議員曾朝榮表示,市府針對移動式污染源沒有做好管制,只是在中火固定污染源上來指責別人,民眾無法忍受。市議員林德宇指出,公務單位應以身作則,率先使用綠色運具,方能成為有效減碳的表率。

市府環保局表示,濾煙器每台使用年限為5年。該93台濾煙器已屆使用年限,設備功能降低,也無廠商有能力維護,持續使用恐有影響車況,因此,其中較老舊的36輛車已完成車輛報廢,另57輛則將利用環保署專款補助的租賃濾煙器進行配對安裝,持續改善柴油車黑煙排放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