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噪音補償擬取消60分貝標準 放寬為受影響地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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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噪音補償擬取消60分貝標準 放寬為受影響地區

2019年04月17日
摘錄自2019年4月15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15日)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主要聚焦噪音補償金議題,行政院建議,從現行噪音防制費修正為噪音補償金,多名立委也提案,桃機公司應依規定向使用者收費,用於受噪音影響地區,修法預計公布日起施行。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簡任視察胡明輝解釋,補償金、防制費有差別,按照「噪音防制法」劃設防制區,依據不同分貝數,區域內噪音改善工作由主管機關輔導,改為補償金,證明相關費用提撥用於補償受噪音影響地區。

行政院建議修正,取消現行標準,改為「機場附近地區」,定義仍以園區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為準;同時刪除用途,使補償金運用更有彈性,以利執行,並維持規定回饋金與補償金的發放作業與使用辦法,由園區所在地的縣市政府訂定。

目前桃機公司將噪音防制區畫為1、2、3級,回饋金發放比例為1、2、4;每年收取費用的20%用於行政作業,另八成全部回歸居民,目前均以現金發放。相關噪音敏感區域已擬訂監測調查計畫,近期將依照結果擬具相關補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