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7日
摘錄自2019年4月17日中國新聞網西寧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青海省首例環境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今(17)日在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稱,平安鑫海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鑫海公司)偷排工業廢水,可能造成河水污染。
經鑒定,修復白沈溝河污染河水的虛擬治理成本為人民幣36.23萬元。海東市環境監測站對廠內渠溝污水和濃密池污水採樣檢測,其中廠內渠溝污水鎳含量超國家標準3.28倍,3、4、5、6號濃密池存儲物鎳含量超國家標準10倍以上。
經合議庭評議,判決金昌順中公司賠償環境污染修復費用36.23萬元,及時處置平安鑫海公司廠區內濃密池中存儲的工業水,平安鑫海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金昌順中公司、平安鑫海公司承擔鑒定費用15萬元及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