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男子走私60隻琉球山龜 香港法院判一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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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男子走私60隻琉球山龜 香港法院判一年

2019年05月08日
摘錄自2019年5月7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一名日本男子去年10月走私60隻「琉球山龜」入境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查獲,香港法院今天(7日)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設籍在靜岡縣的43歲男子平口直紀2018年10月入境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查獲行李中藏有60隻琉球山龜,由於日本把琉球山龜列為天然紀念物,所以他涉嫌犯下違反瀕臨絕種動物保護條例的罪名。

香港法院今天審理此案,被告平口向法官坦承攜帶琉球山龜(又稱琉球黑胸葉龜或日本地龜),但他表示,是受住在沖繩朋友之託要將琉球山龜交給這位朋友的香港友人,自己未收取金錢報酬,並非基於商業目的。

但香港法官審理時表示,被告聲稱非基於商業目的的主張不值得採信,應該受到保護的珍貴動物卻被迫暴露於危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