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核災假訊息致死 最重處無期徒刑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散播核災假訊息致死 最重處無期徒刑

2019年05月14日
摘錄自2019年5月13日公共電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防堵假消息,行政院提出相關修法,其中針對散播核子事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如果損害公眾或他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100萬元以下的罰金,如果造成死亡,最重可以處無期徒刑,今天(13日)也在立法院初審通過。

原能會主委 謝曉星表示,「這個假訊息是有幾個要素,第一個呢,基本上它就是故意,第二個呢是不實,第三個才是造成危害。」

也有立委建議,在打假訊息的同時,原能會也應該擴大澄清訊息的範圍,不要只侷限在官網,應多利用社群媒體,加強宣導。而修正草案13日在立法院初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