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污染案 桃議員關切規劃、解編期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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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污染案 桃議員關切規劃、解編期程

2019年05月30日
摘錄自2019年5月29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RCA桃園廠長期排放有毒廢料,使附近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從2008年開始整治地下水至今已逾十年。

市議員黃家齊在市政總質詢表示,RCA地下水管制區包含場內約7.2公頃、場外約42.8公頃,範圍約50公頃。場區內土壤於87年完成整治,107年說明會提到場內54口井場外28口井,水流向由南往北,其中場內4口、場外1口井,從107年8月開始未注藥,四氯乙烯超標,詢問市府針對這一區域的環境問題有什麼做法與解編機制?

環保局長呂理德回應,RCA場址整治未如預期,已要求重提整治計畫,亦將召開專家委員會審查;針對道路拓寬部分,因RCA場址處於污染區,進行道路編定時,將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限制,需待整治完成,才能進行道路施作;另外,該場址也因受環評限制,在污染整治完畢前不能有建物,也不能發給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