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漁電共生 地層下陷區允設綠能設施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推廣漁電共生 地層下陷區允設綠能設施

2019年06月06日
摘錄自2019年6月5日公視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推廣綠能光電,政府推動了「漁電共生計畫」後,吸引許多綠能業者搶進,卻引發漁民擔心有污染的疑慮,而且因為地主將地租給綠能業者的價格比較好,也可能會出現與漁民爭地的狀況,最近雲林口湖鄉養殖專區,在向經濟部反映後,可望全部排除可以種電範圍。

實際以每一分地的魚塭來計算,地主若是租給漁民養殖,一年約8000元左右,若是租給綠能業者做太陽能發電,一分地平均4萬到5萬元,對此雲縣府表示,目前已經向經濟部能源局反映,希望要顧慮到當地養殖業者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