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源頭管理空污 環保署預告2燃料草案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強化源頭管理空污 環保署預告2燃料草案

2019年06月27日
摘錄自2019年6月26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於今天預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草案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草案,規範生煤、燃料油及固體生質燃料成分標準,以及公私立場所使用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作為輔助燃料的混燒比例限制,後續將與燃料使用許可證管制相互配合。

環保指出,訂定草案內容,主要是希望做到源頭管理,在未來,用到鍋爐燃燒的行業,如電力、水泥業等,全台約4800多家廠商,能在燃料進行規範,配合後端管路,達到減少空污的效果。

草案中除了生煤、燃料油、固體生質燃料等現行可用的燃料外,特別在規範中加入石油焦。環保署強調,國內公私立場所已不能使用石油焦作為燃料,但為了避免公私場所以為新法未列入石油焦而逕行使用,因此仍然將嚴格規定石油焦的成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