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市府防空污 擬卡台中火力電廠生煤許可證、用量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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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市府防空污 擬卡台中火力電廠生煤許可證、用量

2019年07月02日
摘錄自2019年7月2日自由時報、新頭殼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中火力發電廠PM2.5排放量佔台中市14.6%,為管制中火,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志超2日表示,除了今年將透過操作許可證展延審查,核定全廠全年生煤使用量上限為1104萬噸,另要求中火在空污季減少5部機組用量。

吳志超表示 ,此措施在不影響供電穩定情形下,持續改善台中空品,一切有所依據,請中央或台電不要拿用電問題來恐嚇民眾。

中市府表示,秋冬季(每年10月至隔年4月)為容易發生空品不良的季節,市府除規劃核減少台中電廠年度生煤總使用量外,將進一步按空污季核配用量,使中火空污季減少5部機組發電,以燃氣機組發電作為後續因應,減緩空污季的空品負荷。

環保局強調,各界對於減煤4成之計算基準仍有不同解讀,但自治條例立法緣由之條文總說明已清楚指出,減煤4成的效益約為減少生煤使用量735萬7,331公噸,此乃依據103年台中發電廠生煤實際用量1,839.33萬噸為基準推算之結果。

環保局重申,自治條例是在實質減煤4成前提下,設計擬定相關條文內容,因此必須採行相同基準,以實際量進行管制,才符合自治條例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