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空污法最高罰2000萬、往前追溯6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違反空污法最高罰2000萬、往前追溯6年

2019年07月30日
摘錄自2019年7月29日公共電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空污法修法提高罰鍰,污染情節嚴重者最高可重罰兩千萬元,不過有些黑心廠商賺的錢,遠多過處罰,為此,環保署訂定發布相關辦法,讓追繳不法利得更有依據,而且可往前追溯六年,希望真正達到嚇阻作用。

去年8月PU大廠達新工業遭查獲涉嫌繞流排放廢氣800噸,短報6800多萬元空污費,涉案人員被起訴,類似這種情節重大的污染行為,依空污法最重可罰2000萬元,不過考量到有些業者,違法獲利遠超過罰鍰,環保署發布新辦法,除了重罰,還要追繳不法利得,並往前追溯6年。

除了污染行為人本身,代操作、代檢驗業者也要連帶被追繳,環保署認為,讓業者無利可圖就不會鋌而走險。環保團體雖肯定新辦法立意好,但現實遭遇的是,空污行為很難抓,更遑論罰得到。

環保團體也認為現行的空污標準太寬鬆,希望加嚴,但環保署表示,相關標準恐怕還是要評估,若訂太嚴,導致讓業者採最佳可控制技術BACT之後,還難以達標,產業界也會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