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報導,台中火力發電廠3座放流水排放口被驗出「硼」超標24~28倍,台中市政府28日召開記者會,決定依水污染防治法各裁罰2000萬元,總計開出6000萬元罰單,並要求於12月底完成改善。
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7次超標,繼5月遭中市府重罰2000萬後,28日又遭重罰達6000萬元,再度破國營事業挨罰紀錄。而上次遭罰2000萬台電在陳述意見後已繳清,但本次6000萬中,有4000萬今天公布結果、未請台電陳述意見即逕行裁罰,台電也對此表示不解。
對此台電表示,對於放流水硼超標感到抱歉會虛心檢討,但市府在新建廢水處理場期間一再抽檢,恐怕不是為了改善水汙染,只是為了罰而罰讓人感到無奈。
台中市府尚未針對第5至8號機放流水超標作出裁罰前,於24日台中市環保局再度進廠針對第1至4號機與第9、第10號機抽檢放流水,並於今日宣布裁罰4000萬元。台電表示,對於10月24日之抽檢,中火尚未正式收到檢測結果,中市府即召開記者會對外宣布用最高額的4000萬裁罰,甚至沒有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對此台電公司表示遺憾,後續將於正式收到裁罰通知,了解裁罰內容後,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台電強調,台中市府在新廢水處理場的興建期間,一再抽檢以確保持續獲取放流水「超標」結果,台電深感無奈。
台電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年4月硝酸鹽氮超標時,台中電廠除提送短期改善計畫外,也一併向台中市府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中長期改善計畫,並經台中市府專家委員給予指導意見。因此,在新廢水處理場未完成前,不論是9月19日或是本月24日,台中市府抽檢放流水,得到放流水超標的結果,相信必然在市府意料之內,對此,台電除感到無奈之外,也讓人懷疑台中市政府的動作,是為罰而罰,恐怕不是以改善水污為目的。
台電除了再度對於放流水「硼」超標表示抱歉之外,也說明新放流水標準2017年公布之前,台電已著手規劃因應,歷經可行性評估、工研院模場試驗等過程,今年9月底已完成第一階段硝酸鹽氮改善工程,第二階段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目前正如火如荼地趕工中,預計12月可開始試運轉,完工後放流水即可達標。
在新廢水處理廠完工之前,台中電廠短期內將透過減產方式減少廢水產生,5至8號機自本(10)月7日起即開始自主減產50%,等同減少兩部機組的發電量。另自10月21日起再透過「源頭進行製程循環」方式,讓廢水暫不外排,此舉雖然可能會增加機組環保設備的磨耗,但台電在環保優先的考量下,仍以此權宜之計全力解決放流水超標問題,至於第1至4號機及第9、第10號機放流水,台電已採暫不排放處理,但涉及全廠製程之調整及機組調度的問題,是否能如此擴大辦理,還在研議中,希望市府能給台電一點改善時間。
台電說明,新建廢水處理場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變更預定10月底提出申請,懇請市府協助盡早核發,以利新廢水處理場順利如期運轉,台中市府若可加速審查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台電亦能早日完成新廢水處理場,讓台中電廠放流水能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