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擬放寬穀物「嘉磷塞」殘留量 監院糾正衛福部、食藥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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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擬放寬穀物「嘉磷塞」殘留量 監院糾正衛福部、食藥署

2020年02月07日
摘錄自2020年2月5日自由時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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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於去年4月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大幅放寬燕麥、蕎麥與大麥等10項穀類的除草劑「嘉磷塞」殘留容許量,由不得檢出統一調升至10ppm;監察委員田秋堇等人調查後,認為衛福部、食藥署罔顧食品衛生安全與「嘉磷塞」的致癌風險,及各國紛起反對及禁用等情勢,糾正衛福部、食藥署。

而在引起社會爭議後,衛福部去年8月已對外表示,「嘉磷塞」在燕麥等多項穀物的農藥殘留標準增訂將暫緩,以回應公眾疑慮。

監委田秋堇、蔡崇義、林盛豐發現,預告修正源於2016年8月業者向衛福部提出申請,申請內容為「嘉磷塞」於小麥等榖物的容許量為30ppm等;食藥署於同年月函請農委會藥毒所審查。

監委追查,食藥署於2018年9月及11月召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會議決議同意增修「嘉磷塞」10項殘留容許量標準,至於「嘉磷塞」於小麥的殘留容許,仍維持現行容許量5.0ppm。

監委表示,國際癌症研究中心於2015年3月,將「嘉磷塞」致癌風險提高至「很可能致癌(Group 2A),引起各國關注,甚至重新檢討其安全性;另,考量「嘉磷塞」有潛在性危害身體健康之慮,及影響昆蟲棲息的生態平衡與植物保護等因素,有部分歐盟成員國強烈反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