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修法空白授權反彈大 綠妥協僅提施行期限延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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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修法空白授權反彈大 綠妥協僅提施行期限延長

2020年03月25日
摘錄自2020年3月24日中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24日)提出《國土計畫法》第45條及第47條條文修正草案,僅延長全國國土計畫法時限1年、國土功能分區圖延2年,備受爭議的政院草案第15條,政院核定政大建設不受限部分則未納入。

相較於日前黨團舉行記者會,將會在委員會內提出修正動議,延長施行期限外,政院草案第15條也會限縮在新能源、文化、農業等3領域,但今黨團提案卻未納入這條。黨團書記長鍾佳濱解釋,因2015年馬政府時期對施行期限評估有落差,當時比較樂觀,但現在無法如期完成,在時間緊迫下必須要優先處理期限,至於其他的後續再來溝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