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5日
摘錄自2020年4月2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北市府1日公布《新北市檢舉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盼全民一起監督,保護環境。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中央去年修正公布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共列管340種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業者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包裝要有明確標示、流向要有清楚紀錄,並做好危害預防工作。中央授權地方訂定獎勵辦法,就是希望未來有檢舉獎金誘因,可更有效管理轄內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業者,確保源頭管制,減少環境與民眾食安的危害。
環保局表示,案件調查過程環保局會確實保密檢舉人相關資訊,若罰鍰金額超過10萬元,檢舉人可獲得10%獎金;而內部員工往往最清楚工廠內部運作情況,因此獎勵辦法訂有「吹哨者條款」,把獎金提高到罰鍰金額的30%,若以最高罰鍰金額500萬元估算,獎金最高可達150萬元。